◆ 離欲心  ◎ 釋繼程

有情心在造作,有情生命在流轉,愛染心是深細而有力的。愛染的力量使有情執著、染著,而不能從種種的約束中超脫。

有情的愛染以生命自體的愛為最強,再依此而對外塵有著不同程度的染著,亦即多以自體的愛染為準,對外在能引發自己喜歡的塵境,或去執求,或去奪得,或占為己有,不能捨下。總之,是種種取有。因而在心中、在生活中,有了許多的約束、纏縛,不能自在。 ⋯⋯

而所執有的種種相、種種塵,也只不過是緣起生滅的假相而已,因此不可能永遠擁有。不是這些塵境因各種條件的離散而失去,就是生命自體的因緣散去而死亡,再也無法擁有所執求的種種事物。

然而有情卻不見此實際情況,仍然隨順著心中的愛欲,不斷地攀求,在得與失之間,苦惱地生存著。在種種得失之間,又看不透生滅的虛幻,執得為樂,視失為苦。然得非永恆,轉瞬間又失去;縱未失去,為長久保有,又得費盡心思精神,換來心的不自在。但有情竟然執苦為樂,汲汲於此得失無常幻化的追求中。

當然,會有一些有情終於在此得失之間看出了事事物物幻生幻滅的實情,於是息下愛染之心,不再做無謂的追求。但有情生命形體的存續,卻是不能沒有外在塵緣的助益,因此並不刻意去排拒這些塵境。只是看出了這一切外在的存在現象,也只不過是條件組合的顯現,包括了生命形體的作用,也未嘗不是如此。於是捨下患得患失的心情,視得失為必然的事,得者只不過是條件具備、組合而有,失者也只不過是條件不足或離散。可得者不妨取之,若失去則能捨下,那又何來苦惱?

於是便能離去種種欲求,卻又適當地受用所需、所能得的塵境,心就能自在、超脫了。                   


──取自《爾然小品》/法鼓文化出版
https://www.ddc.com.tw/PrtShow.asp?Series=56&ClassType=1&CommId=35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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