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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分證遺失- 法令修改了
花三分鐘,絕不浪費還有保自己的權益。
身份証遺失時→法令修改了
收到此 MAIL 請儘您所能的傳閱出去,因為事關許多人的權益,
也是為不讓不法之徒有機可趁,身份証遺失時,請千萬記得
(1)向警察局備案遺失 ? →錯誤示範
(1)向警察局備案遺失 ? →錯誤示範
(2)開立遺失三聯單 ? →錯誤示範
(3)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登錄遺失記錄 ? →錯誤示範
一般民眾身份證遺失或被竊或被搶,直覺會向警察單位報遺失,
正確做法應馬上準備:
1. 二月內大頭照黑白彩色均可,二吋的
2. 規費 200 元
3. 帶印章及戶口名簿正本或駕照正本
[最後領到的畢業證書正本 (役男可帶退伍令正本 )也可以 ]
4.親自前往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身份證領 /補 /換 發手續
大約5-10 分鐘金資中心 也馬上與戶政機關電腦記錄取得連線 (<http://www.ris.gov.tw/) ,日後身分文件以最後一次「身份證領 /補 / 換發日」為主可上網查詢 http://www.ris.gov.tw/docs/uping.html
這樣一來歹徒就無法籍著銀行體系,利用你的身分證辦理新開戶或 信用卡或貸款之類 ...至於其他的麻煩,則可由戶政事務所的 "身份證領 /補 /換發申請書 " 來證明舊有 (原 )身分證已遺失作廢,申請一張證明也 才十塊錢而已,較之前面所述之法,大大省事,況且戶政事務所 也很樂意為大家服務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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