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理,但要饒人


   


  人不講理,是一個缺點;人硬講理,是一個盲點;理直氣遠比理直氣更能說服和改變他人。   


一位高僧受邀參加素宴,席間,發現在滿桌精致的素食中,有一盤菜裡竟然有一塊豬肉,高僧的弟子故意用筷子把肉翻出來,打算讓主人看到,沒想到高僧卻立刻用自己的筷子把肉掩蓋起來。一會兒,弟子又把豬肉翻出來,高僧再度把肉遮蓋起來,並在徒弟的耳畔輕聲說:“如果你再把肉翻出來,我就把它吃掉!徒弟聽到後再也不敢把肉翻出來。


  宴後高僧辭別了主人。歸途中,徒弟不解地問:“師父,剛才那廚子明明知道我們不吃葷的,為什麽把豬肉放到素菜中?徒弟只是要讓主人知道,處罰他。


高僧說:每個人都會犯錯誤,無論是有心還是無心。如果讓主人看到了菜中的豬肉,盛怒之下他很有可能當眾處罰廚師,甚至會把廚師辭退,這都不是我願意看見的。


  待人處事固然要得理,但絕對不可以不饒人。留一點餘地給得罪你的人,不但不會吃虧,反而會有意想不到的結果,厚德載物!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陳常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