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》節錄



菩薩應當先觀色欲猶如水月,水動月動,心生法生,貪欲之心亦復如是,念念不住,速起速滅。



復觀色欲猶如蟒蛇,在曠野中,瞋毒發時,頭如蔭蓋;行人熱逼,投此蓋下,為毒所觸,因致命終。



貪欲之人亦復如是,行於生死曠野磧中,妄見欲境,生染著心,欲想纔起喪失禪定,是耶名為貪欲障蓋。



復次,觀於欲性,如地獄火燒炙有情;如水瀑流,漂沒一切,無有慈悲。



猶如羅剎損害有情;亦如獄卒,損人手足。



猶如利刀,復如魁膾,斷眾生命;又如磣毒,犯必命終。



如墜高山,受大苦惱;如夜黑闇,無所知見。



如白癩病,不可療治;又如大海,難使乾竭。



貪欲深廣,過於巨海;五欲麤重,如妙高山。



如緊波果,端正可觀;若人執之,觸便喪命。



如屠羊柱,懸者必亡;如熱金冠,戴之燒死。



猶如過去轉輪聖王、釋提桓因、四天王等,及諸力士那羅延天,一切有情,皆因貪欲興兵相伐,所積身骨,如毗富羅山。過去既然,現在、未來亦復如是。



復次,世間之人於己親屬,父母、兄弟極相憐愛,乃至身命無所吝惜。為貪欲故,更相憎嫉,起毒惡心互相殺害。



貪色之人有二苦因:一者、富貴為貪色欲,受諸卑賤種種輕欺;二者、為貪欲力,挑智慧眼,無所分別,猶如盲人。為此因緣,死墮地獄,受無量苦。



復次,貪欲之人心無厭足,如火添薪,亦如國王貪於土境,亦如商主貪其財利,如求慧解貪於聽聞,如諸菩薩樂度眾生,如是等人各於己事,皆無厭足。貪欲之人亦復如是,無有厭足,求於欲境憂苦艱難,得已守護,纏縛倍增,死墮地獄,受大劇苦。求靜慮者,常於如是,色欲怨家,不應想念,況親近之,以是名為貪欲重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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